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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臺西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12年12月4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10958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3/12/7
發文日期:2023/12/4
發文字號:府行法一字第1122910958B號
主旨:修正「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、「雲林縣臺西地政事務所編制表」,業經本府112年12月4日府行法一字第1122910958A號令發布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據雲林縣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11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檢送上開編制表各1份。
正本: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、雲林縣臺西地政事務所
副本:本府行政處(文書檔案科-請刊登公報)、本府行政處(法制科)
附件:
  • 令-斗六北港臺西地政事務所編制表
  • 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編制表
  • 雲林縣北港地政事務所編制表
  • 雲林縣臺西地政事務所編制表